《神医女仵作》 第5章他临时改变了抛尸地点 在线阅读
目光直视萧遥的眼睛,林瑾冷声道:“既然萧大人有令,民女不敢不从,让大人见笑了!
首先,这名死者即便没了头颅,相信萧大人也能瞧得出她是名女子。
我能确定她的年龄,是因为方才我触摸过她的手腕、脚腕、膝关节和骨盆,并查看过她的下体。
她的骨龄显示,她大约在二十岁左右,有过一胎的生育史。所以我知道她已婚,并且生过一个孩子。
倘若大人不信,可以请大理寺仵作,或者稳婆前来查证。
第二,我说死者家境一般,平日里却养尊处优,是因为死者虽衣着华丽,穿的却是件六成新的旧衣,这说明她家里并不富裕。
这样的家境,死者却肤白肉细,体型肥胖,并且双手双脚十分娇嫩,瞧不见半点茧子。很显然,她善于保养,从来不做家务和农活,好吃懒做。
第三,死者平举双臂,十根手指却全都合拢,双臂和腋下未见压痕。说明她临死时,手里正拎着某件东西在抖动,这件东西有可能比较大,份量却不重。这样的东西,最常见于衣裳或者被褥。
死者左右手各断了一根手指,说明有人在她死后硬掰过她的手指,由于用力过猛,以至于将她的手指都掰断了。
既然人都死了,为何还要掰断她的手指?
自然是死者手里拿着的衣裳被褥对抢夺之人非常重要,以至于他不惜将死者的手指掰断,也要将衣裳和被褥抢走。
第四,死者脖颈上有无数重复叠加的刀痕,创口长短不一,但每一刀都乃锐器所致,创角均呈现一钝一锐,说明行凶者使用的是匕首这类单刃锐器。
但行凶者斩下的是死者头颅,不是手指,普通匕首势必做不到。所以,行凶者应该会选择更为常见的菜刀或者砍刀。
我们都知道,普通菜刀长约一尺两寸,刃宽最多一寸。可死者脖颈上的每一处创口都深一寸半到两寸,并且沾染着大量铁锈。
这说明行凶者使用的刀具是刃宽至少在一寸半以上的大型刀具,这刀具很旧,锈迹斑斑。
一般百姓家里,唯有砍柴用的柴刀才会如此大。所以我推断,斩下死者头颅的,乃是一柄长约三尺、极为普通的破旧柴刀。
还有,萧大人请容民女给您比划一下验证。”
说话间,林瑾已抬手,干净利落地做了几下砍劈的姿势。
“大人您瞧,我们每个人在使用刀具砍东西的时候,力道都会自上而下,谁也不会反着从下往上砍回去对不对?
惯性使然,越接近刀柄处,我们使出的力量就越集中,那个部位被砍劈出来的痕迹也最为清晰。这不是刻意为之,而是一种自然规律。
可现在死者颈部每处刀痕的创口下方,却都有一个半寸左右的不规则细微创口。
所以我确定,这把柴刀有个特点,那就是刀刃上有个半寸宽的豁口,大约位于柴刀刀柄处。
至于第五到第十条线索,我可以合并着说,因为它们独立存在,又相互关联,可以当成彼此的证据。
确定将死者抛尸枯井和砍去死者头颅,以及给死者穿上绣花鞋的乃是同一个人,是因为死者脖子上的绳索勒痕,以及她双脚上被新鞋硌出来的压痕,还有死者身上的尸斑和尸僵程度。
通常情况下,人死后一至两个时辰出现尸斑,六个时辰后布满全身,一直到尸体彻底腐烂,这些尸斑都不会消失。
而人死后半个时辰到一个半时辰,会从下颌部开始出现尸僵,两到三个时辰扩延至全身,六至八个时辰整个身体发展到高度强直,十二至二十四个时辰后才开始缓解。
当然,尸斑或者尸僵都会因为外界温度的高低发生相应改变。但现在既不是冬天最冷的时候,也不是夏天最热的时候,乃是秋季。秋季温度对尸斑和尸僵的影响,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这具无头女尸浑身布满尸斑,但尸僵程度却已经开始缓解,仅仅手臂和肩部仍呈现高度强直,说明她的死亡时间在十四到十四个半时辰之前。
现在是午时,十四至十四个半时辰前,正好是昨日辰时三刻到巳时一刻左右。
萧大人身为大理寺少卿,应该知道只有活人身上的血液才会不停流动,当用绳子勒住活人身体的某个部位时,会因血液流动受阻,在受勒部位留下明显的皮下出血点,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淤血。
可是现在,死者脖子上有很深的绳索勒痕,勒痕周围却没有任何淤血。这说明行凶者把绳索勒到死者脖子上时,死者早就死透了,并且尸僵程度严重。
民女不知道萧大人可否听说过一句话,‘大鞋子磨脚,小鞋子夹脚。’这双绣花鞋虽然与死者双脚尺寸吻合,但人死后发生尸僵,脚自然变得十分僵硬,即便绣花鞋再合适,也会如大脚穿小鞋那般,遗留下夹脚的痕迹。
现在死者脚面上的压痕和她脖子上的勒痕相同,都没有发生瘀血。说明绣花鞋穿上的时间和死者被人砍下头颅的时间差不多,都是在死者死亡之后。
而根据这些压痕和勒痕的深浅,我能判定出死者乃是在死亡六个时辰左右,也就是昨夜子时前后,被人斩去头颅,并穿上绣花鞋的。
一桩凶杀案的各条线索都会相互关联,既然死者被斩下头颅和被人穿上绣花鞋都是在她死亡之后的同一时间,那么这些事情就有可能是同一个人所为。
因为杀人分尸不是什么好事,需要冒极大风险,所以参与的人自然越少越好。
既然行凶者是在昨日子时给死者穿上绣花鞋,并斩下死者头颅进行分尸,那抛尸的时间只能往后推延。
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尸体身上至今仍保留着部分未凝固的新鲜血迹。能让血迹呈现出这种半凝固的状态,大约需要五个时辰。眼下午时刚过,五个时辰前,刚好是昨晚丑时。
行凶者子时斩下死者头颅,丑时将尸体抛至光明寺后院枯井,中间只间隔了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的时间有限,除了平江县以外,京城周边任何一处城镇都赶不过来。所以,死者和行凶者应该都是平江县的百姓。
我们来猜想一下。
杀人抛尸毕竟是件极其严重的事情,不管行凶者是谁,他斩下死者头颅之后,一定非常慌张。那么,他脑子里第一个想法是什么呢?
当然是尽快处理掉死者的尸体。
可什么地方最适合抛尸呢?随意找一处,万一被人发现怎么办?
故,他会选择乱葬岗子。
因为乱葬岗子经常有野狗出没,到处都是无名无姓的死尸,乃是抛尸的最佳首选地点。
纵观京城郊外的村镇分布,距离光明寺最近的地方,一个是乱葬岗子,另一个就是平江县。如果画一条线将这三个地方连起来,不难发现,乱葬岗子和平江县位于两端,光明寺刚好在它二者中间。
好端端的活人是不会居住在乱葬岗子那种地方的,所以这更证明了死者和行凶者都是平江县居民。
行凶者从平江县出来,想去乱葬岗子抛尸,途经光明寺时,突然想起光明寺里有某个地方似乎比乱葬岗子更隐蔽。而当时已到丑时,再过一个时辰天就亮了,万一他抛尸乱葬岗子后返回,极有可能遇到早起的路人,留下直接目击证人。
所以,他临时更改了抛尸地点,直接将尸体丢进了后院枯井里。
问题是光明寺乃佛门圣地,昼夜都有人看守,他想抛尸不易。所以,行凶者可能花了一段时间。
平江县距离光明寺三十里,行凶者过来有三种选择,骑马、乘车,还有徒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