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依然是跑步,倒小镇上,跑着去也就是几分钟的事,不算太远。以前玩‘天界’的时候,由于长时间不运动,身体都快拖跨了。如果不是老爸请来的几个武师教过我几年的工夫,恐怕,这两年的时候身体还恢复不到现在的状态呢。
跑了十多分钟,便到了小镇上。红英饭店,其实就是一个小吃部,基本这两年来,我每天都到这里来吃饭。上午来吃饭,然后再跑回去。在我的地盘里打拳,射击,游泳……,然后到下午四点左右的时候,我会再去小镇上弄点东西吃,然后顺便带回来一点,晚上自己热着吃,当然,也不会少了‘蒙恬’的那一份。
我的生活也很规律。除了开车去街里购一些日常用品之外,差不多每天都是这个样子。
走到红英饭店的门口,撩开门帘,便走了进去。
“英姐,早餐。”
“给你准备好了。来,四个包子,两个菜馅的,两个肉馅的,一碗小米粥,两盘小咸菜。”英姐一边说着,一边给我端了上来。我也不客气,端上来就吃。
英姐,虽然我给她叫姐,这也只是出于我来这里的时间长了,大家都比较熟悉了。其实,她的年龄,当我妈都可以了。不过,就是我从来都不知道我妈长的是什么样子。据老爸说,我在出生后不久,她便去世了。具体是怎么死的。老爸也从来都不跟我说,不过,我差不多也应该能猜出来了。老爸以前是一个大毒枭,做的是非法的买卖,仇人也一定很多,所以……
“雨哥,来吃饭啦。怎么样,今天的饭还不错吧。”小洁从里屋跑了出来。
“嗯,不错。英姐的手艺就是好,要不然,我也不可能两年来都在你家吃饭呀。小洁,怎么没上学?”我一边吃着,一边问道。现在她应该在学校才对,而且,她已经上高中了,学习的课程应该更紧才是。
小洁诡异的一笑:“哇,雨哥,我才发现,原来你这么笨呀,今天是双休日呀。”
“阿……”我一口粥差一点没喷出来,挠了挠脑袋:“双休日,这么快又到双休日了。一会得上街里去置办点东西。”
虽然每天都定点下来吃饭,可是,对于每天是几月几号,对于我来说,似乎并不是很重要。反正,按我现在花钱的速度,再过个二三十年,我的钱估计也花不完。今年都十九岁了,对于别人来说,现在应该是上学的年龄才对,可是,我只是在十二岁的时候,便已经读完了初中的课程。
没想到,也就是那一样,老爸才彻底的离开了我。他的组织被警察一举消灭,而我,很荣幸的活了下来,并且,在游戏中淘到了第一桶金。按当时金币与人民币七比一的对换率,很荣幸,我功成名就之后,将所有的金币都兑换成了人民币。然后,撒手不玩了。也就在那时,刚刚不玩没几天,‘天界’便宣告夭折了。而这个试验品,却让我成为了一个富甲天下的‘小男人’。
我当时只有十七岁。而且,只有一个小学的毕业证,连初中的都没有考,但是,大把钱让我拥用一片产权为九十年的属于自己的土地。然后,我便建起了那个别墅。
“这孩子。”英姐笑了笑:“对了,小雨,你父母是做什么的?那个龙巢是你的家吧。肯定和你的姓有关系吧。”
“怎么想起问起这个了。英姐,这些东西,都属于是国家机密,不能外传的。”我一边吃着,一边笑着说道。
总不能让我告诉他们,我老妈已经死了。老爸以前一个大毒枭,估计已经被国家给判了死刑了。
“随便问问而已,还国家机密呢。你父母都在外地吧。而且,肯定是一个商人,对不对?不然,咱们C市有几个人能住得起像你家这样的,也太那什么了吧?只是我搞不懂,你怎么对我们这些小饭馆里的东西这么感兴趣。”
“啊,自己在家懒得做,而且,这里不算太远,跑着来也用不了多长时间,就当是锻炼身体了。”
“那你不用上学吗?十九岁就不上学,是不是太早点了?”英姐有点疑惑的问道。
“老妈,这你就不懂了吧。他们不像咱们,有的是钱,上不上学无所谓,在说了,像我这们的梓梓学子,就算是念的在好,也是给他们那种人打工的命,对吧?”小洁说完后,又看了看我:“雨哥,一会你上街,带我一起去吧。快放假了。我去买两身衣服,暑假好好的出去玩玩。”
“嗯,行,反正我也吃完了,你在门口等着我,我现在回去开车,一会我们一起去。”我说完后,直接扔下了几百块钱,便向外走去。
其实,我都不知道,这一个星期来,我吃了多少钱,不过,这些应该够了,只多不少。英姐也不容易。自己一个人,带着小洁过到现在,全靠那家小饭馆支持着。以前,她还推脱过几次,可是,时间一常,知道我的脾气了,也就不在推脱了。给她多些算多些。以前的时候,英姐还有一些自卑感,后来,没事的时候找她聊天,我告诉过她,我们之间,可以做朋友,现在我帮她,也许,以后她的女儿小洁发达了,说不定我还会找她帮忙呢。
从那次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便更好了。而且,我来这里的主要目的还是英姐做饭菜手艺不是盖的,还有就是,她有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儿,小洁。
我开着车子出了龙巢,在红英饭店的门口见到了小洁。英姐也在门口嘱咐我们,要早去早回。摆了摆手,车子便向街里开去。
“雨哥,你都打算买点什么?”小洁坐边是,一边看着车外的街景一边问道。
“这是清单。”我在车窗前拿下来一张纸第了过去。
“哦,这么多。”小洁看着纸上面的一串数字。
这可是一个星期要用的东西。而且,今天下午还会有客人来,总得多准备一点吧。蒙恬那个死小子,居然也不说说来几个人,不过好像也不应该怪他。是我自己忘了问了。
今天小洁穿的与平时有点差别。并不是以前上学时候的那身校服了,上身穿了一个小小的米黄色背心,下身穿了一条齐膝的花边裙子,看上去就像一个小初中生一样。不过,雪白的肌肤和胸前两个小小的突起山峰,却总是让人想入非非。看了他几眼后,连我自己都有一点想犯罪的冲动。
“多是多了点,平时不怎么上街,基本上都是一周来一次,所以,要多买一点了。”
“雨哥,你长得这么帅,又这么有钱,一定有不少的人追你吧?”
“追我,追我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