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以后,人生就像是走马灯,过往的种种都浮现在眼前。
我好像一下子拥有了上帝视角,明白了很多曾经忽略的事情。
年少的我觉得,自己和沈汲是天生一对。
我是私生女,沈汲是孤儿,我们都是没人要的孩子。
沈汲很有名气,长相帅气又讲义气,他是学校眼中的害群之马,在我眼里却是帅到爆炸的大哥大。
刚开学的时候,没有人愿意和一头黄毛的沈汲坐在一起。
我搬着课桌,挤过去。
“沈汲,以后我和你坐一起。”
正在睡觉的沈汲被我发出的巨大噪音吵醒,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三个字。
“神经病。”
我很喜欢粘着沈汲,我觉得他很酷,哪怕他的黄毛第二天就被强制染回去了。
沈汲逃课我逃课,沈汲翻墙我翻墙,沈汲睡觉我睡觉。
被我学得烦了,沈汲总叫我小傻子,可干什么事也都习惯带着我。
冬至那天,我给沈汲带了碗面条。
“小傻子,冬至该吃饺子。”
“我知道,可是今天不是你的生日吗?我还给你带了生日礼物。”
礼盒打开,是一双昂贵的限量款球鞋。
高中时期的男孩子都是虚荣的,在最爱攀比的年纪,沈汲脚上只有一双洗的发白的旧鞋。
沈汲眼眸微动,“我是孤儿,哪来的生日。”
“我问了院长阿姨,今天就是你的生日。”
沈汲是在冬至的时候,被孤儿院长捡回去的。
“面条我留下了,鞋子你带回去吧。”
“我又穿不了44码的鞋,让你收就收下,别婆婆妈妈的。”我把筷子递到沈汲手里,“再不吃面要坨了,这可是我亲手做的。”
不知道这碗面条好不好吃,反正沈汲吃的很开心。
细碎的阳光透过窗户洒在沈汲的身上,这个浑身是刺的少年好像变得柔软了很多。
我偷偷问了孤儿院其他的孩子,沈汲很宝贝那双鞋,不舍得穿,更不舍得其他人碰。
我很高兴。
从小到大,我没有朋友,我爸厌恶我,我妈心里只有自己,我很孤独。
直到遇到了沈汲,我才发现原来一个人也可以这么酷,所以我很喜欢沈汲。
“沈汲,陪我去看电影吧。”
“没心情不去。”
少年的眉毛皱起,好像有什么烦心事。
“什么破学校,要交这么贵的校服费。”沈汲小声的嘀咕了一句。
我们上的学校是重点高中,算是个贵族学校,沈汲成绩优异减免了大部分学费,可是面对其他费用,他实在不好意思和院长阿姨开口。
沈汲的成绩很好,叛逆嚣张不过是他的保护色。
我与沈汲是一类人,我们都是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所以才要表现得各种叛逆来引人注意。
“船到桥头自然直,没事的啦,你可以试试去找兼职,发发传单帮人补补课什么的。”我安慰道。
很快沈汲找了个的工作,每天放学后就去一个饭店兼职,周末了就去一个叫周森昱的小孩子家帮忙补课。
虽然没时间和我鬼混在一起,但是沈汲很快就凑够了校服费,还有一大笔结余。
沈汲开开心心的要请我和其他几个朋友吃饭。
我不舍得沈汲多花钱,挑了家普通的面馆。
几个人围成一团,沈汲兴高采烈的讲述着自己赚钱的经历。
“现在开始流行叠千纸鹤了吗,饭店老板的女儿送了我一个,周森昱也送了我一个。”
“千纸鹤是情感的寄托,也有祈求顺遂的意思,你得好好留着。”我装作漫不经心的说道。
那两个千纸鹤的翅膀上还写着字。
“你要开心”“你要平安”
千纸鹤是我叠的,沈汲收到的工资是我拜托老板给的。
我希望沈汲开心,平安,如果他以后遇到了其他的困难,还是会收到的叠的千纸鹤。
我往面条里倒了点醋,突然听到沈汲开口。
“兄弟们,我要去追江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