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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大一刚入校我就给他写了情书,洋洋洒洒十几页,从徐志摩到仓央嘉措,从文言文到英文,我把我能想到的跟爱情有关的诗词全都堆砌在了那十几页情书里。
那时候我看着那封情书十分满意,心想是个人都该被我的才华打动吧?简直就是当代大文豪啊!
我托我的闺蜜兼室友文萌萌把情书送了过去,不到半个小时,她就跟霜打了似地回来了。
我还记得文萌萌当时给我的回答是:「许男神说了,他不看文盲写的东西。」
大二我学乖了,我不写情书了,我给他写了首歌,然后投稿进了校园电台。
那时候许烬是电台审稿人,我饱含爱意地创作了这首情歌,还在里面写了一首藏头诗,连起来读就是——许烬我爱你。
我心想,这回看姐还不拿下你?
为此我不惜把闺蜜再次送入敌营,让她应聘了电台主持人的职务。
可我万万没想到,我那首情歌成了那批稿子里面唯一被刷下来的东西,许烬还当着整个电台组的人说:「写的什么哗众取宠的垃圾!」
文萌萌为我打抱不平,气得当场辞了职。
像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每次都以我的热脸贴冷屁股而告终。
好在我这人天生脸皮厚,一而再,再而三的,也没放在心上。
要不是那条围巾,我可能这辈子都不会恨许烬。
所以当许烬跟我说「很难不记住」时,我有点不确定,他是不记得我某一件丢脸的事,还是不记得我所有丢脸的事。
回忆如潮水般涌来,我看着许烬那张英俊的脸,顿时火冒三丈。
「许总,我知道我过去头脑发热,对你做了一些不尊重的行为,你就当我是年少无知不懂事,不要跟我计较。咱们公归公,私归私,以后在工作上,你不要给我穿小鞋,成吗?」
都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就算没有做成情侣,我们俩好歹也是师兄妹的关系,他不至于这么狠吧?
可是许烬听到我的话之后,当时就变了脸。
「什么都没发生?你对我造成的困扰怎么算?」
不是,这男的是不是有毛病啊?
我也就是追过他几年,难不成还要把我凌迟处死?
追他的人那么多,虽然我是比较不要脸的那一个啦……
但是至于抓着我不放吗?!
「那您说怎么办?反正辞职我是不可能辞职的,你要不给我调到别的部门去?但是事先可说好,得是同级别的职务,工资待遇也不能低。」
许烬冷笑,「调职?你这么怕我,是怕自己再爱上我吗?」
「……」
要不要脸啊!
我甚至都快把你忘了,哪一点看起来像是还要再爱上你的样子?
我捏紧拳头,皮笑肉不笑地回:「许总说笑,我已经有男朋友了。」
「男朋友?」许烬神色一凛,嘲讽,「谁?谁还能看上你?」
会不会说话,看上我的人多了!
我不爽地嘟哝:「就,那个,就咱们公司的销冠,陈默!」
众所周知,一个公司的销冠,那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不单纯是领导,连老板都得小心翼翼供着他们。
陈默是我大学同学,我们俩是一个系的,校招的时候,我、文萌萌、陈默,我们仨一起进了这家公司实习,然后又一起留了下来,算是有深厚的革命情谊。
但是陈默这货吧,是个妇女之友,逮谁对谁好。
所以我把他拉出来,纯属挡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