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指纹,发现我的身份应该不难。
真相马上要水落石出了吗?
我一脸期待看着忙着整理的沈月。
这时,刘队突然开口。
“诶,这根手指指甲凹陷,我怎么越看越眼熟呢。”
“不会是志杰吧?”
生前我给老婆送饭的时候,遇见过刘队几次。
因为她常常忙到很晚,不知道吃饭,所以我下班了偶尔会来送饭。
但是似乎我和他见面次数也不超过10次。
他居然记得我手上的这个特征。
老婆听到我名字的一瞬间,立刻拉下脸。
“行了,工作时间就别提那个晦气的名字了!提起他我就想起我那个可怜的孩子。”
“我永远都不会原谅他!如果不是因为他,奇奇根本不会出事!”
沈月每说一个字表情都更扭曲一分。
这两句话生生砸在我头上,疼得我喘不过气。
两年过去了,她还是没办法原谅我。
我是害死我们儿子的凶手。
罪大恶极,理应入地狱。
两年前,沈月的竹马回国。
沈月怕他对环境不熟悉,节假日旅游也带上他。
我第一眼见到这个男人就不太喜欢,但沈月心善,我只能让步。
一次海边度假,沈月去拿泳衣。
儿子奇奇说想要吃冰淇淋,我本想让白宽去买。
他却主动揽过儿子,说他可以帮忙看着。
结果再回来的时候两个人都不见了。
路人说有一个男人和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落水。
等我们找到白宽时,儿子却无论如何都找不到了。
最后警察打捞出奇奇的尸体时,已经被海水泡的泛白了。
沈月哭着拽着我的衣领,打我、骂我。
说我是一个不称职的父亲。
“程志杰,为什么被淹死的人不是你?”
老婆悲伤到极致时,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如今,我被人肢解,死无全尸。
如你所愿,我真的死了。
或许可以原谅我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