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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1-04-21 16:43:35

混在明朝做女婿 已完结

混在明朝做女婿

作者:断欲分类:都市主角:陈浩,马秀英

《混在明朝做女婿》是很多朋友好评的作品,它是断欲所写,其中最为有特点的人物是陈浩马秀英,每一章节处都有很多的惊喜,以下是《混在明朝做女婿》简介:老子是个特种兵,咋就穿越到了大明朝?本想过“采菊东篱下”的悠然生活,怎就搅合进了朝堂?马踏长江两岸,脚踩两朝乾坤,横刀立马,威武不屈,带着一帮娘子军搞定大明江山,只是为了活出气势,活出尊严。...展开

《混在明朝做女婿》章节试读:

自从红巾作乱以来,元朝的官吏已经将**而起的农民起义军妖魔化了。

为了统治的需要,他们开始利用官府对管辖下的百姓进行洗脑。

他们说红巾军是妖魔,不但呼风唤雨撒豆成兵,还吃人,吃小孩儿也吃女人。

被洗脑以后的老百姓对红巾军产生了畏惧,所以看到他们就跑。

马秀英跟她的继母老娘没见过世面,人云亦云,看到吃人的妖魔,当然也要撒丫子逃走。

可惜二娘的脚太小,根本跑不快,马秀英是一双大脚,将母亲拉得趔趔趄趄。

两个人一口气跑出去老远,进去了村外野地里的乡间小路。

二娘气喘吁吁说:“闺女,你走吧,一个人逃命去,我是个老婆子,他们也不能咋着我?”

马秀英是个孝女,亲生母亲生下她不久就难产死掉了,是二娘含辛茹苦将她养大。

关键时刻,她咋能丢下二娘一个人走?

“娘,你别怕,闺女背你走,咱娘儿俩一起来的,当然要一起回去!”说完,马秀英瞬间将二娘背起来,脚步如飞。

她的一双大脚这时候排上了用场,天生就是用来逃命的。

可她毕竟是女人,没有那些男人的腿脚快,眨眼的时间二十多个红巾军就把她们包围了。

“小丫头!别跑!长得怪水灵的,跟爷爷到营里成亲如何?”

“是啊小姑娘,陪着小爷喝两杯呗……。”

“谁家的丫头,好大的脚!不过小脸蛋还是蛮俊的。”

“哈哈哈……。”

那些红巾军一个个嬉皮笑脸,步步紧逼,很快把这娘儿俩逼到了一块岩石的后头。

其中一个嬉皮笑脸,竟然来摸她的脸蛋。

马秀英一瞅就急了,瞬间将二娘放在地上,胸口一挺挥起了双拳:“回去摸你妹去!摸你老娘去,讨打!”

马姑娘可不是好惹的,不但脚大,也有力气,干庄稼活儿的出身,一巴掌糊过来,正中一个士兵的腮帮子。

那士兵眼前一懵,半边槽牙就被打飞了。

这一下可惹了祸,其他的士兵轰地飞扑而上,要把她抓起来。

马秀英一边尖叫一边还击,几个红巾军竟然被她打得不敢上前。

眼瞅着女人没了力气,马上要束手就擒。正在这时候,忽然,头顶上传来一声喝叫:“你们这群狗曰的!欺负一个小丫头算什么本事!有本事跟爷爷过两招!”

说话间,半空中跳下一个青年大汉,那青年一头短发,身上穿了奇形怪状的衣服,只一闪就站在了马秀英的前面,将她保护在了身后。

二十个红巾军发现来了救兵,转而开始攻击那青年,一根根长毛直奔他的前胸跟肚子刺来。

青年不慌不忙,一顿拳脚过去,最前面的几个士兵先被打趴下了。

紧接着,他拳头如风双脚如雨,好比虎入狼群,叮叮当当一顿胖揍,红巾军就被打趴下一半。

剩下的一瞅不妙,领头的吹了一声口哨:“兄弟们!走了!这小子不好对付……回营了!”

地上的那些人纷纷爬起来,好比一只只中箭的兔子,尥蹶子跑了,瞬间走得无影无踪。

青年没有追赶,反而拍拍手骂声:“不自量力!想不到古代的人这么不禁揍……!姑娘,你没事儿吧?”

马秀英懵了,这才仔细观察眼前的男人。

这个男人长得美,鼻子下面有张嘴,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个子不高不低,身材不胖不瘦。站在哪儿英姿煞爽。

这一刻,马秀英的心醉迷了,好一个风度翩翩的小俊男,要是能讨回家做女婿,该多好啊?

她立刻对男人产生了爱慕之情。

楞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答谢,赶紧弯腰行礼:“多谢壮士搭救,敢问公子高姓大名?小女子一定重谢……。”

本来马秀英想说:小女子无以为报,干脆以身相许好了……可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

就算自己再喜欢眼前的男人,也不能这么直白?毕竟是个姑娘。

青年冲她拱拱手说:“我叫陈浩!是被一个雷给劈过来的,你叫啥名字?”

马姑娘说:“我叫马秀英,前面马家庄的人,如果公子不嫌弃,就去我家坐一坐,喝口茶,我跟二娘要好好谢谢你。”

陈浩闻听吓一跳,赶紧问:“你叫啥?!马秀英?现在是啥年代?”

“元至正八年啊,公子难道不知道?”

陈浩一跺脚:“糟糕!妗子个腿!奶奶个脚!这玩笑开大了,老子竟然穿越到了元末明初,难道你就是……大脚马皇后?”

陈浩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不明白咋回事儿,一个雷劈过来,竟然穿越到了大元朝。

而且第一个碰到的,就是朱重八没过门的媳妇马秀英。

老天爷!到底怎么了?你打个雷,再把我给劈回去吧……!

发现陈浩发呆,马秀英说:“公子,去我家做客,你意下如何?”

马二娘也过来说:“是啊后生,我家就在前面不远处……很方便的。”

陈浩摸摸脑袋,只能无可奈何答应:“既来之则安之,反正我没地方去了,就住你家吧……。”

马秀英跟二娘是下午把这位素不相识的救命恩人请回家的。

进门以后,立刻摆开宴席招待他,马秀英亲自下厨房做了几个菜。

马家已经没有男人了,马秀英的父亲马公因为前段时间杀了人,躲避官府的追捕,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

从前,马家是非常有钱的,属于书香门第,可传到马秀英这一辈子,早就变得衰落,已经跟普通的穷人没什么两样。

饭不是啥好饭,炒了一盘青菜,一碟萝卜,主食是红薯。

兵荒马乱的年代,能吃上这种东西填饱肚子,已经非常不容易了。

山外那些村子,好多人吃不饱,全家去逃荒,有的地方还出现了人吃人的惨状。

一共四个人,马家的二小姐也从闺房里出来用餐,女孩子十五六岁的样子,低着头,陈浩没看清楚她的长相。

眼前的男人衣冠楚楚,一表人才,马秀英一边吃饭,一边偷偷用眼瞄,越看越喜欢。

情不自禁,他的脸蛋羞得通红,鼻涕泡都出来了。

马二娘不住地为陈浩夹菜,还打听他的身世。

“后生,你从哪儿来啊?”

陈浩说:“六百年后的未来。”

“啥?六百年后的未来?那你是咋过来的?”

陈浩说:“我被一个雷劈过来的,婶儿,你信不信?”

马二娘根本不信,笑着说:“娃娃真会讲笑话,你是不是没爹没娘,孤身一人,无依无靠?”

陈浩说:“是!”’

“既然没地方住,你就住我家吧,正好家里缺个男人……。”

马二娘之所以要把陈浩留下,完全是相中了他有力气。

地里的庄稼该收了,正好缺个劳力,住下当牛使唤呗……累死你个傻小子。

“谢谢婶儿,你真是个好人。”陈浩一听乐坏了,赶紧站起来作揖。

马二娘想欠身搀扶他,可因为回家的半路上呛了风,肚子有点发胀,屁股一撅,忍不住放了个屁:“噗嗤!咕——!”

她那个屁明显是经过处理的,十分压抑,支离破碎,绕梁三日,经久不绝,回味无穷……。

老婆儿很尴尬,抬手在马秀英的脑袋上敲了一下,怒道:“恁大个姑娘,客人面前不能矜持点……?”

马姑娘一听不干了,立刻放下碗筷跟二娘吵:“这屁明明是你放的,你诬陷我?谁放谁知道……!”

一句话不要紧,马二娘立刻羞得无地自容,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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